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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未审先推”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摘要

<正>1.行为表现及产生原因1.1."未审先推"的行为表现一是个别种子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明目张胆的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种行为,如高粱穗、大穗空育131、芦苇稻、大豆王中王等。二是种子经营者继续销售国家和各省公布已经退出的农作物品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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