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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府建设遭遇'玻璃门'

         

摘要

@@ 公民遭遇"玻璃门"rn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某报记者马骋为了对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于4月18日向上海市规划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该局不予答复.4月23日,马又以挂号信形式向上海市规划局寄送了书面采访申请,请该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再次遭到拒绝.为此,他把规划局告到了法院.马骋在诉状中称,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除了保密的范畴外,政府部门对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据该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相关的政府信息.尽管马骋后来撤回了起诉,但这起记者状告政府规划部门"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还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骋的诉讼是继70岁的上海市民董铭因申请查阅一处房屋原始产权资料被拒,进而状告上海市徐汇区房地局"政府信息不公开案"的第二例"政府信息公开案".

著录项

  • 来源
    《科学决策》 |2006年第8期|26-27|共2页
  • 作者

    胡云生;

  • 作者单位

    中原工学院人文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政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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