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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长三角在行政区划下的范围

         

摘要

长三角作为一个自然地理概念,它的本意是指长江所携带的泥沙在入海口处不断淤积形成的堆积体,其范围一般认为仅限于江苏的南京、扬州及镇江以东,通扬运河以南,浙江的杭州湾或钱塘江以北,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如今人们更关注它的经济社会意义,提出了小长三角、大长三角、泛长三角等众多概念。本文主要探究“原始”的长三角在当前行政区划下的实际所在,毕竟地理长三角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江三角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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