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之窗

         

摘要

<正> 中组部、人事部最近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 文件明确,凡已达到退(离)休年龄,且已退出领导工作岗位,按规定应办理退(离)休手续的,要抓紧办理退(离)休手续。其中担任过正副省(部)长级职务的干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尽快提出意见,报中央审批。现职干部达到退(离)休年龄后,在呈报审批免职时,一并呈报办理退(离)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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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家庭科技》 |1995年第7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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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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