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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女与亲生女享有同等征地补偿权

     

摘要

罗颖是河南省罗山县莽张乡石头村石头组农民,自幼被舅舅收养。然而,石头组却因罗颖非其舅舅的亲生女儿,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未给予其同等待遇。由于罗颖的舅舅无儿无女,罗颖出生后就随其舅舅一起生活,并将户口也落在舅舅所在的石头村石头组,也取得了在该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7月13日,舅舅带着罗颖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又于2010年1月18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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