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的相关文献在1991年到2022年内共计2028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57篇、会议论文171篇、专利文献81297篇;相关期刊798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中国土地科学、浙江国土资源等;
相关会议93种,包括2014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与农牧区土地流转、四川省土地学会2013年学术交流年会、2013年海峡两岸土地学术交流会等;征地补偿的相关文献由2007位作者贡献,包括左静、林丹、梅昀等。
征地补偿—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1297篇
占比:97.57%
总计:83325篇
征地补偿
-研究学者
- 左静
- 林丹
- 梅昀
- 余丹
- 江舟
- 蒲春玲
- 乔荣锋
- 刘世铎
- 孔祥智
- 寇浩宁
- 施国庆
- 李平菊
- 李明月
- 杨涛
- 江华
- 王瑞雪
- 胡传景
- 陶楚南
- 颜秀金
- 鲍海君
- 付英
- 何勇
- 刘卓颖
- 刘向南
- 刘慧
- 刘新平
- 刘灵辉
- 刘焕永
- 叶琪
- 宋建辉
- 廖萍萍
- 张占录
- 张弛
- 张术环
- 张爱萍
- 曹生国
- 朱道林
- 李明
- 李木子
- 李莎
- 杨小雄
- 杨燕绥
- 林卿
- 林朋孙
- 梅新育
- 欧名豪
- 汪奎
- 潘尚兴
- 王伟
- 王小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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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轩;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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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实际,梳理分析其现状,反映相关问题,并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法规、制度的制订与执行情况,从有利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有效管理的视角出发,对水利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中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资金管理、办法制订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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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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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对土地征收高度关注,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文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展开充分讨论。首先简要阐述了土地资源管理的实际意义,然后分析了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如利益界定不够明显、补偿范围相对狭窄、征收程序尚未规范等。最后主要强调了解决土地资源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明确资源利益界定、扩大征地补偿范围、构建土地征收程序等,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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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琬儿;
潘永强;
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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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速城镇化进程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我国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政府进行征地。在征地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是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文章着眼于土地增值的内涵及其来源,总结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归属和相关利益主体,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增值收益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构建集体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合理性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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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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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做好广东省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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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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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关系着我国民众最根本的利益,土地征收与补偿也与我国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实现公平补偿,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我国已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主要聚焦于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土地征收程序等三方面,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地“三权分置”都对以往征地补偿制度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为解决征地补偿的一次性与土地生存保障功能的长久性相冲突、失地农民补偿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将从推动农地集体所有权实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补偿方式、优化补偿标准四个方面去保障民众的基本权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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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做好广东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发布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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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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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演变分为非强制性移民、政治性移民、征地补偿调整和征地补偿专项制定法规及发展4个阶段,分析了各阶段的时代背景、征地利益关系、政策法规依据及与其他工程补偿标准差异等情况,研究表明大中型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具有特殊性,为了减小与其他工程补偿的差异,应逐步淡化其特殊性,与其他工程实行同样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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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李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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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政府行为。征地是政府专有的权力,同时也必须依法给予补偿。但原有法律所规定的征地行为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征地范围大而全。几乎所有建设用地都需征地,“公共利益需要”无所不包,直接导致农民集体土地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二是补偿依据简单化。征地补偿依据原有用途补偿,即“种什么,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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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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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波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奉化区柏坑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甬政〔2021〕63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宁波市奉化区柏坑水库扩容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大纲》)提出的项目建设征地处理及影响范围,实物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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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哲远;
陈葭晔
- 《2018年浙江省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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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地拆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最关心的大事,与乡村振兴、社会稳定、政府公信力提升等方面息息相关,基层群众迫切需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2号),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瓯海区、嘉善县、义乌市、江山市、临海市等7个县(市、区)开展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这项试点工作是乡村振兴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积极尝试,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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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
- 《2017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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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晰界定农地产权体系构成及单项权利的主体归属,科学测算单项权利的功能价值,剥离单项权利之间的价值交叉,据此,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与收益分配,实现农地产权制度与征地补偿制度关联互动改革,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合理性.同时,农民行使不同类型的土地处分权会诱发农地权利的差异化变动,造成农地权利在多个利益主体之间产生事实上的分割共享或者权利归属主体发生彻底转移.另外,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理应作为遗产被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亦会导致农地权利主体归属的转移.因此,在土地征收时,其他单位、个人通过市场交易或者继承获得农地权利会随时丧失,他们应享有征地补偿收益分配请求权.故而,充分考虑土地处分、土地继承对征地补偿收益分配格局的影响,亦是农地产权制度与征地补偿制度关联互动改革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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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北伟;
钱本章
-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库专业委员会2016年学术会议》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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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国发28号文件)贯彻实施的深入推进,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相继发布了土地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其标准普遍高于新条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铁路、公路和机场等建设项目基本采用了地方制定的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但国家批准或核准的大多数水利水电项目则仍然执行新条例规定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因而,导致了国家与地方批准的水利水电项目之间、水利水电工程与其他行业工程之间的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出现较大差异,影响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基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设占地、耕地保护、农民维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以及目前有关部委正在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国土法》)和新条例的修订工作,在收集部分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资料以及部分铁路、公路、机场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梳理我国土地征收的补偿政策发展脉络和现行机制运行的基本形态,深入分析水利、水电两类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的适用补偿标准的差异性,剖析外部政策环境以及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征地适用的补偿政策对水利水电工程现行的补偿标准所构成的失衡影响,就如何破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在行业内外的失衡问题,提出一己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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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祥富;
宋华涛
- 《2016年抽水蓄能学术交流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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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是统一按照国务院471号令进行安置补偿的,而对水电工程配套的移民安置迁(复)建等专项工程征地引起的安置补偿问题尚无统一的处理方式,后者通常是按照工程所在地国土征地的政策进行的.通过对水电工程与专项工程征地的政策目标、工作程序、实物调查、安置规划、补偿标准等五个方面对比分析,初步对专项工程征地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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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Hanbing;
张寒冰
- 《2018中国土地资源科学创新与发展暨倪绍祥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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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空间场所,也是当前乡村建设多元空间重构的重点区域.福建省石狮市彭田村是闽南地区较为典型的城中村,村庄周围即为现代化城区,但村内的建筑仍以土石房为主,道路狭窄,环境脏乱,几乎没有农田,且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存在着大量的用地混乱现象.本文以彭田村为研究区域,通过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调查居住空间、农业空间、工业空间和公共空间等空间的变化机理,得到以下结论:①彭田村由征地带来的安置补偿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利益没有保障.②彭田村服装生产政策的制定仅从生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从没有考虑当地农民的诉求.③政府应该引导当地服装制造业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服装业的再一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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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Hanbing;
张寒冰
- 《2018中国土地资源科学创新与发展暨倪绍祥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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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空间场所,也是当前乡村建设多元空间重构的重点区域.福建省石狮市彭田村是闽南地区较为典型的城中村,村庄周围即为现代化城区,但村内的建筑仍以土石房为主,道路狭窄,环境脏乱,几乎没有农田,且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存在着大量的用地混乱现象.本文以彭田村为研究区域,通过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调查居住空间、农业空间、工业空间和公共空间等空间的变化机理,得到以下结论:①彭田村由征地带来的安置补偿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利益没有保障.②彭田村服装生产政策的制定仅从生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从没有考虑当地农民的诉求.③政府应该引导当地服装制造业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服装业的再一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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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Hanbing;
张寒冰
- 《2018中国土地资源科学创新与发展暨倪绍祥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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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空间场所,也是当前乡村建设多元空间重构的重点区域.福建省石狮市彭田村是闽南地区较为典型的城中村,村庄周围即为现代化城区,但村内的建筑仍以土石房为主,道路狭窄,环境脏乱,几乎没有农田,且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存在着大量的用地混乱现象.本文以彭田村为研究区域,通过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调查居住空间、农业空间、工业空间和公共空间等空间的变化机理,得到以下结论:①彭田村由征地带来的安置补偿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利益没有保障.②彭田村服装生产政策的制定仅从生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从没有考虑当地农民的诉求.③政府应该引导当地服装制造业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服装业的再一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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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Hanbing;
张寒冰
- 《2018中国土地资源科学创新与发展暨倪绍祥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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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空间场所,也是当前乡村建设多元空间重构的重点区域.福建省石狮市彭田村是闽南地区较为典型的城中村,村庄周围即为现代化城区,但村内的建筑仍以土石房为主,道路狭窄,环境脏乱,几乎没有农田,且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存在着大量的用地混乱现象.本文以彭田村为研究区域,通过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调查居住空间、农业空间、工业空间和公共空间等空间的变化机理,得到以下结论:①彭田村由征地带来的安置补偿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利益没有保障.②彭田村服装生产政策的制定仅从生产安全的角度考虑,从没有考虑当地农民的诉求.③政府应该引导当地服装制造业创立自己的品牌,以创新为动力推动服装业的再一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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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郁欣
- 《小城镇特色化发展研讨会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2017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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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乡土地二元制度是我国土地市场的独特结构.作为衔接城乡的小城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现象明显.尤其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小城镇经济发展不活跃,与农村联系紧密,其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混杂更加突出.这样的土地权属关系常常制约着小城镇向城市的进一步转变.本文通过田野调查方调踏勘了湖南省怀化市火马冲镇和龙潭镇,分析了两个小城镇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建设和流转特征,探究了小城镇因土地权属问题而引发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土地政策特点,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