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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法院首例依照民法典审理案件宣判

         

摘要

因母亲意识长期处于朦胧状态,为报答母亲养育之恩,儿子想宣告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近日,大庆市人民法院首例依照民法典审理案件宣判。张老太太今年89周岁,意识长期处于朦胧状态,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其儿子伊先生照顾,现二人共同居住于大庆高新辖区。2019年12月26日,张老太太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认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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