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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法体系中的新型中间权利

     

摘要

随着社会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的物权和债权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原有民法体系中的物权和债权的二元结构无法很好的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趋势愈来愈明显,产生了诸多新型中间权利.在传统物权体系中表现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的债权化,以及物权的证券化趋势等.在传统债权体系中则表现为租赁权、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以及第三人侵害债权、优先购买权理念的确认等.物权债权化、债权物权化是对传统二元体系的发展和创新,有利于增强物权和债权在解决现实实践问题时的包容力和适用力,完善民法权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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