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治与社会》 >在集体荣誉中的付正奇

在集体荣誉中的付正奇

         

摘要

付正奇不是明星人物,但却是集体荣誉中重要的一员,他是省级文明单位——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大队长。自建队以来,该大队曾40多次被授予省、市、县级先进集体称号;收到感谢信300多封,锦旗、牌匾152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