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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翠屏居”搬迁看对国家文物的保护

     

摘要

在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山岭侧“古徽道”上(珂田乡境内),有一座李氏宅院,叫“翠屏居”,距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是典型的皖南古民居,但是一直没有被认定为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后来在安徽天方茶叶集团的帮助下,瑞典哥德堡号仿古商船商务经理简恩·瑞德克2006年6月1日在石台县考察期间,与“翠屏居”房主李益坤达成协议,准备以20万元买下,于8月初整体搬迁到瑞典哥德堡市,辟为茶室。当房主计划将“翠屏居”卖到国外时,石台县政府部门没有出面制止,也没有对民居进行文物价值的鉴定。这件事成为新闻后,两个月中,《新华每日电讯》《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华东版》《浙江日报》和安徽省多家新闻媒体,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法治在线”等栏目,上海东方卫视等纷纷报道“翠屏居”即将整体搬迁欧洲瑞典的新闻,并引发争论。结果是在新华社报道该新闻后的第二天,也即2006年7月14日,安徽省石台县人民政府负责人表示:原计划在8月份整体搬迁到瑞典的皖南古民居“翠屏居”,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为文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这一古民居不得转让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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