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治研究 >从赵作海案所想到的:迫切需要实现司法观念的现代化转变

从赵作海案所想到的:迫切需要实现司法观念的现代化转变

     

摘要

当赵作海冤案继佘祥林冤案后又一次出现时我们迫切需要改变传统思维模式,重塑现代司法的新观念:必须从重实体之法轻程序之法经过并重再到尤重程序之法的历史性转变;必须要建立起现代刑事法律关系的新概念;必须从满足"几个基本"的要求到"排除任何合理怀疑"的转变,刑法理论和刑诉理论上所提倡的"疑罪从无"原则本来与"超越任何合理怀疑"原则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理应予以坚持贯彻;消除冤假错案、平反冤假错案、避免公民个人的不幸是防止民族悲哀、雪洗国家羞耻,也是预防引发其他社会矛盾的必要条件,我们每一代人特别是每一个有职有权的人都有责任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