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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不作为之作为义务来源再探讨

         

摘要

"四来源说"是更为合理和妥当的见解.宪法上的义务不能直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判定合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须准确界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对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不宜将"业务"局限于合法正当的业务.判定先行行为能否产生作为义务.关键看危险状态的有无及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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