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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研究

         

摘要

cqvip:网络游戏经营者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或利益,实施的"傍名牌"、商业贿赂、刷榜、自充值、网络流量(变向)劫持、侵犯商业秘密及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分别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网络游戏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存在案源发现难、案件取证及形成证据链闭环难、网络游戏的行业专业性较强等执法难点,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游戏应用平台配合协作,定期开展协同执法、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干部案源挖掘能力、技术取证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引导游戏行业协会发挥自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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