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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香油第一案

     

摘要

@@ 2004年,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家企业生产的小磨香油,被国家质检总局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全国唯一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小磨香油生产企业.后来,该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注明"正宗驻马店小磨香油认证"字样.rn平顶山市工商部门认为,产品标签上的"正宗"二字涉嫌虚假宣传.2010年8月16日,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2010年8月25日,企业将工商部门告上法庭.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企业,能不能称之为"正宗",成为争执的焦点.2010年10月20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无疑,案件的最终走向,将在业界起到标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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