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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某某危险驾驶案

             

摘要

【要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小区道路中行驶是否属于危险驾驶罪中“道路”的认定标准。【基本案情】2017年01月01日00时40分许,尚某某酒后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盛源小区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四号楼路段时,与盛源小区四号楼墙面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墙面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乙醇检验鉴定:尚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血醇浓度为315.3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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