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齐鲁学刊》 >民法中客体与标的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民法中客体与标的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摘要

正 目前,在民法教材、专著和法学词典中,对民法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客体与标的的内涵的理解和阐述颇不一致,造成了使用中的模糊和混乱。本文试图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关于客体的内涵大多数民法教材和法学词典都认为,所谓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第486页),“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