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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及其实践意义

     

摘要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既是政府采购的主要当事人,也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执行者。《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中央和大部分省、地市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依法设立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在有效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著录项

  • 来源
    《财政研究》|2009年第3期|51-53|共3页
  • 作者

    周海南;

  •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财政、金融;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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