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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何以更好?:一个均衡协同治理框架

         

摘要

扶贫实践超前于扶贫理论的现实倒逼学界形成更多的知识贡献。在产业扶贫中,要维持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力量的协同治理是一个必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三种力量在不同时期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和角色也不相同,可分为非均衡协同治理和均衡协同治理两个阶段。一是非均衡协同治理阶段,其重要表征是,由于制度、政策、经济社会基础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社会和市场尚不活跃,参与不足,与理论上的协同治理还有很大距离,更多地体现为党委政府的单边自上而下的行政推进。二是均衡协同治理阶段,其重要表征是,市场和社会日臻成熟,充分参与,政府适当退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力量更加趋向于理论上的协同治理。产业扶贫在乡村振兴中具有关键的地位,产业扶贫中如何实现均衡协同治理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产业扶贫中的均衡协同治理包含政企协同、政社协同和企社协同三个维度以及吸纳、参与、动员三大要素,它们之间呈现共生互嵌的复杂关系。在多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具有完整的社会结构和自治空间,是推动均衡协同治理的关键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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