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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的思考

         

摘要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能够有机地结合,形成一种有效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不仅可以将争议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而且可以达到和谐息讼,终止纠纷的理想状态,更有利于减少甚至合法消除无休止的上访现象,从而使社会达到持久的和谐状态.目前,上海诉调对接中心通常由区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基本上形成了包括专职调解员调解、退休法官调解、行政调解在内的诉调对接“大调解格局”.人民法院主导型的“诉调对接”,在当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中独树一帜,作用突出.但目前的双调对接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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