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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涉黑'第一案

         

摘要

@@ 2001年6月1日上午9时,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汝州"黑帮"头目唐利峰等40名被告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枝弹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窝藏罪等12项罪名,依法判处唐利峰、李军、张桂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闫孟国、张向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董景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他34名被告人除一人被判处管制1年外,分别被判有期徒刑.该案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建市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公开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它因开庭时间最长(10天)、被告人数最多(40人)、涉嫌罪名最多(10多个)、涉及受害人最多(近200人)而备受世人关注.

著录项

  • 来源
    《检察风云》 |2001年第7期|44-46|共3页
  • 作者

    宋健; 路国正;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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