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知识产权法研究》 >我国立法下的网络版权利益平衡精神

我国立法下的网络版权利益平衡精神

         

摘要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作品的传播变得更为方便、快捷,另一方面也给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公正合理的网络规则应立足于著作权的动态保护,从而有利于鼓励创作,提高创作效率,降低创作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作品的流通和使用,使作者的经济权利、精神权利在传播中得以实现。这种动态保护的取向更符合版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