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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摘要

根据全国工程建设质量大检查的结果,发现不少监理单位和人员没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的本身就不了解其条文内容。而作为监理,如自身不了解强制性标准条文内容,何谈监理?为此作者呼吁监理必须提高专业素质,努力学习了解强制性条文;要充分占有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等资料;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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