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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布《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摘要

日前,福建省印发了3项强制性VOCs地方标准(报批稿),分别是《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其中,《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的执行标准如下:苯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超过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不超过0.2kg/h;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超过3mg/m^3,最高排放速率不超过0.3kg/h;二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超过1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不超过0.5kg/h;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最高排放速率不超过1.5kg/h;当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90%时,等同于满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且不低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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