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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列的书名号之间要加顿号吗

         

摘要

<正>杜老师:我校六年级期末试卷上有一题要求改标点符号,题目是:我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兴趣,读了《药》,《孔乙己》,《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有的教师认为要把逗号改为顿号,因为在并列的词语之间应该用顿号;有的教师却认为应该直接把逗号去掉,而不是改为顿号,因为教材中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就是没有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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