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对“任性”的行政性垄断不应止于纠正

对“任性”的行政性垄断不应止于纠正

         

摘要

“新华社”4月2日评论文章: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发出责令整改函,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纠正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准入制度、定价机制和平台服务商准入等方面的不当行为。这是继去年9月河北省对本省运输企业给予过路费半价优惠之后.又一起因涉嫌行政性垄断而被责令整改的地方政府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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