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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方法

         

摘要

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价格鉴定一直是保险公司“自己定损,自己理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缺乏公正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陕西省从2004年1月1日起,由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进行鉴定,标志着车辆定损步入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的轨道。因为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资质证》;同时各级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车辆定损,与自己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是站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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