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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村医再注册不得收取注册费

             

摘要

2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医再注册不得收取注册费。《通知》强调,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执业再注册工作所需经费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所需经费,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关于不宜收取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费复函的通知》执行,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不得收取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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