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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罚”重在“罚” 销售不合格农药的民事追偿不算处罚

         

摘要

本刊讯"一事不再罚"原则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呢?近期,江苏省泗洪县一位农药代理商就此问题进行咨询。农药区域代理商刘某告诉记者,他去年销售某品牌农药,由他供货的一家农资经销店因该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与标签标注不符,被当地农业执法部门查处,涉案农药共100瓶。之后,农业执法部门又对刘某店里的1000瓶涉案农药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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