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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再被忽视的器乐教学——我国中小学器乐教学弱势状况分析及改革思考

         

摘要

<正>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课是以"讲解+聆听+唱歌+游戏(或戏剧性表现)"为固有的基本教学模式。1956年的《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①和《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草案)》②是建国后颁发的第一套完整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其中强调唱歌为音乐课的主要教学内容。1988年颁发的《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初审稿)》③和《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初审稿)》④将过去的"唱歌是主要内容"改为"唱歌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直到1992年开始,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中开始规定器乐学习可以使用儿童打击乐器、简易的民族乐器和口琴、竖笛、铝板琴等。在建国60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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