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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监督 有章可循——焦作市错案责任追究监督办法介绍

         

摘要

为了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错案责任追究的监督,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和减少错案,焦作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制定了《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错案责任迫究监督办法(试行)》,使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办法》分13条对错案责任追究监督的目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处理办法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错案的认定,《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错案:(一)基本事实不清或失实的;(二)缺少基本证据的;(三)定性不准,混淆了罪与非罪界限的;(四)处理畸轻畸重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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