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非罪
罪与非罪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41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1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6篇;相关期刊201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罪与非罪的相关文献由422位作者贡献,包括李济铃、龚介民、刘明祥等。
罪与非罪
-研究学者
- 李济铃
- 龚介民
- 刘明祥
- 张传桢
- 张绍谦
- 杨加明
- 杨素亭
- 赵秉志
- 傅树朝
- 刘云华
- 刘德法
- 刘福海
- 刘龙培
- 周湘伟
- 周道鸾
- 宋立宵
- 张勇
- 朱华荣
- 朱卫东
- 朱恒伟
- 李小博
- 李林森
- 李永强
- 杨小兰
- 杨波
- 樊凤林
- 欧阳涛
- 王书剑
- 王希仁
- 王河
- 罗欣
- 肖建堂
- 肖羽飞
- 蒙子飓
- 贾江涛
- 赵喜臣
- 赵远
- 郑惠玲
- 陆全惠
- 青锋
- 马毅军
- 高格
- 丛华
- 严学锋
- 乌蒙夫
- 于春影
- 任全胜
- 伍学军
- 何忠洲
- 余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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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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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特殊职责人员的规制类似于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规定的“利用权势性交猥亵罪”。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和司法经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特殊职责人员的范围除了法条明确列举的“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五类行为人之外,还包括与这五类特殊职责相同或相类似的处于优势地位的人。本罪中性关系的范围包括奸淫和猥亵,奸淫除了性交之外还应包括口交、肛交等行为在内。本罪属于身份犯,成立本罪不要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从被害人自主意愿的角度来看,本罪与强奸罪是互斥而非包容关系,被害人的意愿未被完全剥夺,仍有权衡利害的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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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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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偷逃应缴税款是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因素,对走私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在偷逃应缴税款核定过程中,对于计税价格的准确把握、计核方法的正确运用,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权利得以实现的保障,也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刑事辩护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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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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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特定人员实施"犯意引诱",但是对如何防范特定人员实施"犯意引诱"、如何对待实施"犯意引诱"的特定人员以及对受特定人员"犯意引诱"而实施的行为是否定罪处罚均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受特定人员"犯意引诱"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认定为构成犯罪但予以从轻处罚.这种做法既缺乏法律依据,又涉嫌纵容不当诱惑侦查行为,可能造成侵犯人权、毁损国家形象的后果,也与世界各国对"犯意引诱"案件实施程序性制裁的司法潮流不符.为此,应当建立相应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对通过"犯意引诱"取得的证据视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受"犯意引诱"实施犯罪的行为人终止诉讼或者宣告无罪,并依法追究实施"犯意引诱"的特定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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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度,焦作法院共计审结污染环境刑事一审案件27件,二审案件4件,上诉率为14.81%。与其它类型刑事案件相比,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上诉率偏高。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上诉率偏高反映出污染环境犯罪被告人不愿接受、不认可对他判处的刑罚,也反映出该类案件在罪与非罪、量刑轻重方面还存在着不同认识和感受,这种情况势必会影响污染环境犯罪惩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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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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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分析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犯罪方式的种类,可以发现利用"暗管"排放污染物的犯罪方式占有较大的比例.现有法律已对"暗管"作出明确定义,但执法司法人员对于污染环境类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中"暗管"的理解不尽相同,本文试图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法规、相关案例中有关用于排放污染物"暗管"的概念和特征,探索确定刑事司法过程中可以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特征,为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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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
陈涛;
刘盼盼;
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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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态度决定专业读《洪翔:法律相信科学》后,我对检察法医的工作有了更直观、更全面的认识。我觉得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检察法医的工作:紧握正义的刀笔还原真相。这句话不长,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很深。检察法医的战场是解剖室,是医学器械室,而他们的一纸鉴定往往决定着一个人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定性,关系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未来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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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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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盗窃罪构成论一般意义上认为盗窃的行为体现为“秘密窃取”,是指没有经过被害人同意,将其财物转移至自己或第三人占有的行为,但近些年来“公然窃取”也可构成盗窃罪对传统观点有所冲击,公然窃取的认定为盗窃有助于较为轻易地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如此一来盗窃与抢夺的却分标准便限于是否采取强制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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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宵;
王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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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数量虽逐年上升,但占恶意欠薪案总量的比例较低,且主要集中在被害人人数众多、欠薪数额普遍较大的建筑行业.该罪在司法适用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难以区分其与民生劳务纠纷的界限,二是对被害人人数较少、欠薪数额不大的非建筑行业保护力度不强,三是量刑时不区分清偿比例有违刑罚公平性.针对上述问题,从罪与非罪、量刑和刑事政策三方面反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司法适用中应注意,罪与非罪的判断要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打造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实现保护劳动者获得报酬权,惩治恶意欠薪现象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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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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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案件审查认定的现状从案件难度上来说,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存在民刑交叉、界限不清晰的特点,在审查办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难以区分的原因在于司法实务中只要存在民事纠纷,就可以阻却财产犯罪,包括某些诈骗类犯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