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设局骗赌制造赌债后扣人勒索财物构成何罪

设局骗赌制造赌债后扣人勒索财物构成何罪

         

摘要

被害人高某经营其父名下的一处娱乐场所,在经营中结识了犯罪嫌疑人邱某、王某、刘某。邱某、王某、刘某得知高某的父亲很有钱之后,共同预谋设牌局打假牌,诱使高某参与豪赌使其输钱,然后控制高某并向其父索要钱财。共谋之后,三嫌疑人于2004年8月18日将高某骗至某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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