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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地区的先行法治化

             

摘要

孙笑侠、钟瑞庆在《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载文《“先发”地区的先行法治化》认为,“先行法治化”是指中国东部地区在其经济与社会“先发”的基础上,在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下,率先推进区域法治化。“先行法治化”所试图解决的法治转型路径的问题,其实质,乃是初始动力和初始路径,而非最终成果。我国幅员辽阔,无论是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还是所秉持的文化观念.各地间都存在极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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