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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律援助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摘要

日前,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以下十种情况,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请求国家赔偿的;二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是请求给付抚恤金、救助金的;四是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六是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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