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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禁止饭店、食堂使用五十公斤以上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

         

摘要

新华社天津11月19日专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8日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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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人大》 |2016年第11期|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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