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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人管理权的边界

     

摘要

采有限合伙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中有限合伙人应该被赋予一定的管理权限,管理权的边界划定在企业内部治理事务以及重大事项的范围内,避免扩及私幕股权基金投资经营决策的专业领域.有限合伏人与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在合伏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在法律规定模糊地情况下,明确各自管理权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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