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传递

             

摘要

棉花收购政策出台1998年9月20日,由国家计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体改办、农业部和国家纺织工业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宣布,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实现棉花由旧体制向新体制顺利过渡,1998年度棉花政策相对稳定,以每担617.5元的价格向农民敞开收购,并坚持棉花购销环节的"三统一"。1998年4月20日,国家调整了棉花收购价格,每担标准级皮辊棉的收购价,内地由700元降为650元,浮动幅度5%(收购价格下限617.5元),新疆由630元降为600元,浮动幅度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自行决定。棉花供应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1998年度继续执行4月20日调价方案,保持价格政策的相对稳定。为落实国家棉花收购政策,实行敞开收购,国家决定对购销价差给予适当的价格补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