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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的情事变更原则

             

摘要

所谓合同的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作为合同法律效力的基础或环境的情事,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无法预料的变更,若继续履行合同,就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原则。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以直接干预合同关系的“公平裁判权”,使法律能够适应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更好地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经济流转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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