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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运用名称的规范化要求

         

摘要

准确、科学地表述各种事物名称,是公文写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这一问题,国家历次的公文法规包括《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1951年2月1日)、《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9月29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8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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