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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以“冒险作业”为由,拒绝服从安排,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摘要

编辑同志: 权某是某物流公司的小车驾驶员。由于运输业务激增,公司的原有车辆不能满足运输需求,公司就从其他单位借来一批货车,安排权某等人驾驶。权某发现让他驾驶的货车为拼装车后,以上路不安全为由拒绝出车。之后,公司以权某不服从统一调度、拒绝正常劳动为由,解除了与权某的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著录项

  • 来源
    《职业》 |2015年第1期|61-61|共1页
  • 作者

    潘家永;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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