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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经典语录摘要

     

摘要

2004年8月11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认可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系争二件判决业经大陆地区上海市公证处公证,及台湾地区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认证,亦有公证书、证明书在卷可稽,本件声请与法无不合,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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