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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哲判死缓:宽耶,严耶

         

摘要

@@ 自2月14日法院一审判处孔哲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后,新闻媒体对孔哲杀人案的审判结果多有报道,期间似乎夹有孔哲应判死刑"立即执行"而不应被判"死缓"的些许微词.

著录项

  • 来源
    《观察与思考》 |2001年第3期|15-18|共4页
  • 作者

    陈柳裕; 阮方民; 徐斌;

  • 作者单位

    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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