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北史地 》 >《金史》标点正误二则

《金史》标点正误二则

         

摘要

中华书局标点本《金史》卷四《熙宗纪》第86页载:"(皇统九年八月)宰臣议徙辽阳、勃海之民于燕南,从之。侍从高寿星等当迁,诉于后,后以白上,上怒议者,杖平章政事秉德,杀左司郎中三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