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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

     

摘要

从1月26日起,我市正式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根据新制度,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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