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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被处分官员如何复出

     

摘要

受到行政处分的官员,常以各种手段谋求开复。如果不获开复,官员就没有升迁机会。开复可使官员重新获得“升转迁”的权利,而未获开复的官员则没有这种资格。乾隆二年(1737),原任四川巡抚的杨祕疏请以中江县知县铁景曾升补眉州知州,但吏部审查发现,铁景曾在任内被降职二级,尚未开复,因此不准其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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