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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伦理委员会的法律评析——以人体器官移植为视角

         

摘要

本文认为,伦理委员会掌握着医疗机构能否进行器官移植的决定权,其审查行为系适用法律行为,其行为具有非终极性.伦理委员会权力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其审查决定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伦理委员会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立法应明确对伦理委员会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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