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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微信帮堂兄弟收取毒资获刑

     

摘要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一起洗钱案件,被告人万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万某某当场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案情】经查明,被告人万某某与万某甲(另案处理)系堂兄弟关系。案发时,二人均在三穗县某村居住,且为邻居。2020年12月以来,万某甲在村里从事贩卖毒品活动,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被告人万某某应万某甲要求,用自己的微信先后12次帮助万某甲收取毒资,共计3630元。获得毒资后,被告人万某某采取拿现金和到银行取现的方式,将所收取的毒资全部拿给万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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