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长征》 >洮南市采取四项措施严防农村党员“近亲繁殖”

洮南市采取四项措施严防农村党员“近亲繁殖”

摘要

<正>洮南市为从根本上解决发展党员"近亲繁殖"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力求用制度建设保证农村新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实行告诫制度。要求村级党组织在具备党员发展条件和坚决杜绝违背组织发展原则进行突击发展的前提下,每年每个村级党组织至少发展1名农民党员。对一年无故不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乡镇党委负责对其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对整改无效、连续二年无故不发展党员的"空白村"的党组织负责人免去其党内领导职务,有其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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