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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庭之友制度的价值纬度与实证研究

         

摘要

法庭之友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法庭之友为法院提供了不同于当事人的观点、意见、补充性的事实和论据,从不同角度影响了法官,帮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有利于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多元化。另外,在诸多的法庭之友的主体中,美国的副检察总长发挥的作用最大,在最高法院,其几乎排他性地代表了执行部门和联邦政府。我国可以从主体资格、程序规则和内容范围等方面借鉴法庭之友制度,规范专家法律意见书的运作,完善我国的司法民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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