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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自治框架下学位评价的组织法原理

     

摘要

高校法人化是落实学术自治的重要组织路径,是学术研究自由和受教育权合并实现的组织机制。从组织定位角度看,学生、导师、院系、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都是参与学位评价的主体。从学位评价的规范和标准方面看,学术委员会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机构。学位评定过程中涉及学术不端调查的,学术委员会是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协助机构。为实现和落实学术自治,高校学位评价组织关系应当坚持学术评价,排斥行政评价,同时还应当受到同行评议原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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